5月20日訊 因用手擊打對方球員染紅,南通支云球員阮楊被中足聯處以停賽3場、罰款1.5萬。
2026年5月15日,中國足球協會杯第三輪場序第39場,大連可為足球俱樂部隊與南通支云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大連足球青訓基地比賽場舉行。
根據裁判員報告、比賽監督報告、視頻、當事方情況說明及聽證,當比賽進行到第89分鐘時,南通支云足球俱樂部隊11號球員阮楊實施暴力行為,用手擊打對方球員,裁判員出示紅牌將其罰令出場。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與道德委員會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三條、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對南通支云足球俱樂部隊11號球員阮楊予以停賽3場,罰款人民幣1.5萬元。